仪表处于检测状态时,将气体浓度与预设报警限值(气体浓度报警限值设置:
低限、高限、TWA 和 STEL 限值)比较,一旦超过限值,立即激活蜂鸣器和红色
LED 灯,提醒用户危险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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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菜单下,可以修改报警高限、低限、TWA 和 STEL 限值。按 Y/+进入报警
设置菜单。

注意:根据用户选择,所有设置均以 ppm(百万分之一)或毫克每立方米为单位。

1. 按 N/-键下滑报警限值子菜单,直到出现用户想修改的报警设置选项(高报、
低报、STEL 报警、TWA 报警)
2. 按 Y/+键选择一个报警类型,随后出现近保存过的报警限值,光标停在
左端的数位上。
3. 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4. 按 N/-键将光标移动到下一个数位。
5. 再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重复以上操作,直到修改完毕。
按模式键确认。
? 按 Y/+键保存修改。
? 按 N/-键取消修改,恢复原有设置。
完成所有报警类型的设置后,按模式键退出,并返回编程模式菜单。
高报警
用户可自定义高报警限值。仪器根据当前的标定气体类型设定高限,单位为百
万分之一(ppm)。
注意:默认高限由测量气体种类决定。
要修改高报警限值:
1. 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2. 按 N/-键移动到下一个数位。
3. 再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重复以上操作,直到修改完毕。
结束后,按模式键确认。此时可选择保存或取消修改。或者保存新设置,或者
恢复原先的设置。
按 Y/+键保存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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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 N/-键取消修改,恢复原有设置。
低报警
用户可自定义低报警限值。仪器根据当前的标定气体类型设定低限,单位为百
万分之一(ppm)。
注意:默认低限由测量气体种类决定。
要修改低报警限值:
1. 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2. 按 N/-键移动到下一个数位。
3. 再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重复以上操作,直到修改完毕。
结束后,按模式键确认。此时可选择保存或取消修改。或者保存新设置,或者
恢复原先的设置。
按 Y/+键保存修改。
按 N/-键取消修改,恢复原有设置。
STEL  报警
用户可自定义 STEL 报警限值。仪器根据当前的标定气体类型设定 STEL 限值,
单位为百万分之一(ppm)。
注意:默认 STEL 限值由测量气体种类决定。
要修改 STEL 报警限值:
1. 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2. 按 N/-键移动到下一个数位。
3. 再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重复以上操作,直到修改完毕。
结束后,按模式键确认。此时可选择保存或取消修改。或者保存新设置,或者
恢复原先的设置。
按 Y/+键保存修改。
按 N/-键取消修改,恢复原有设置。
TWA  报警
用户可自定义 TWA(时间加权平均)报警限值。仪器根据当前的标定气体类
型设定 TWA 限值,单位为百万分之一(ppm)。
注意:默认 TWA 限值由测量气体种类决定。
要修改 TWA 报警限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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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2. 按 N/-键移动到下一个数位。
3. 再按 Y/+键增加数值。
重复以上操作,直到修改完毕。
结束后,按模式键确认。此时可选择保存或取消修改。或者保存新设置,或者恢复
原先的设置。
按 Y/+键保存修改。
按 N/-键取消修改,恢复原有设置。
报警类型
有以下两种报警类型可供选择:
锁定
警装置激活后,只能手动停止报警。报警锁定只适用于高报警、低报警、STEL
报警和 TWA 报警。
注意:如果仪器被设置为报警锁定,在仪器显示主菜单(测量读数)时按 Y/+键,
消除报警状态。
自动恢复
当报警条件消除时,仪器自动停止报警并重置。
1. 按 N/-键置换报警类型。
2. 按 Y/+键选定报警类型。
完成设置后,按模式键。
此时可选择保存或取消设定。或者保存新设置,或者恢复原先的设置。
? 按 Y/+键保存修改。
? 按 N/-键取消修改,恢复原有设定。
声光报警
可以单独或同时开关蜂鸣器和 LED 灯报警。选择如下:
? 全部开启
? 光报警
? 声报警
? 全部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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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按 N/-键选择下一个选项。
2. 按 Y/+确定或取消复项框(单选框内的黑圈代表选中)。
确定选择后,按模式键。
此时可选择保存或取消设定。或者保存新设置,或者恢复原先的设置。
? 按 Y/+键保存修改。
? 按 N/-键取消修改,恢复原有设定。